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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481执1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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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481执1224号
  • 案件名称

    任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岑溪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任方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481执1224号任方:本院在执行岑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2021)桂0481刑初353号任方财产刑一案中,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任方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0129.35元。本案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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