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481执1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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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481执1224号案件名称
任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岑溪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岑溪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任方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481执1224号任方:本院在执行岑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2021)桂0481刑初353号任方财产刑一案中,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任方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0129.35元。本案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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