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莉、谭艳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26执159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726执1590号案件名称
程莉、谭艳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黑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程莉、谭艳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26执1590号程莉、谭艳:程莉与谭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7675.00元,其中7625.00元已给付申请执行人,50.00元已缴纳执行费,本案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2021)辽0726执1590号执行案件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zdqz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艳、佟向东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津0104执6052号 下一篇 王凤霞、王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727执728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