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群、桂林市银桥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302执1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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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302执1128号案件名称
何立群、桂林市银桥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桂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何立群;桂林市银桥房地产开发公司;桂林市秀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潘杰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302执1128号潘杰、何立群、桂林市银桥房地产开发公司、桂林市秀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本院执行的潘杰、何立群申请桂林市银桥房地产开发公司、桂林市秀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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