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与高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3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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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3124号案件名称
郑某某与高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郑某某;高某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3124号申请执行人:郑某某被执行人:高某某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高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2021年3月-7月8050元(执行标的8000元,执行费50元)。至此,(2021)苏0722执3124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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