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军与四川英士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722执恢3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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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722执恢307号案件名称
安卫军与四川英士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三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三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安卫军;四川英士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722执恢307号申请执行人:安卫军被执行人:四川英士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本院依据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07民终168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卫军与被执行人四川英士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合同纠纷一案,在与另案合并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2019)川07民终16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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