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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俊泽、景克健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25执恢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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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725执恢26号
  • 案件名称

    高俊泽、景克健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原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高俊泽;景克健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原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25执恢26号高俊泽与景克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453.1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到我院履行判决义务33453.17元,至此,高俊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原执字第114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秀岭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刘 影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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