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怀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22执保62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新2922执保621号案件名称
李炳怀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温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温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李炳怀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新2922执保621号李炳怀、阿布拉艾米尔拉: 申请人李炳怀与被申请人阿布拉艾米尔拉诉前财产保全执行一案,经查询,依法以额度20305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阿布拉艾米尔拉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本院依法将执行保全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李炳怀,申请人对该执行保全情况表示认可。本案依法按照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温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北京喜悦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非与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2021)京01执复146号 下一篇 张志良、孙福现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豫0922民初3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