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远东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81执313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681执3136号案件名称
徐远东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港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徐远东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港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3136号被执行人:徐远东本院执行的徐远东罚金纠纷一案,徐远东按东港市人民法院(2021)辽0681刑初396号刑事判决所确立的罚金部分已缴纳完毕,本案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韩 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邓晓飞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吉林市广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申丽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吉0204民初5087号 下一篇 彭俊等执行裁定书(2021)京0491执943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