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沧州临港中钛科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冀0983执保8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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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983执保845号案件名称
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沧州临港中钛科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黄骅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沧州临港中钛科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民事案由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冀0983执保845号申请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南街75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8106120000U。法定代表人:张红星,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英,河北沧狮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沧州临港中钛科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临港开发区西区经四路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1MA07RG661P。法定代表人:李卫华,经理。申请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沧州临港中钛科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价值5040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轮候查封被申请人沧州临港中钛科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沧州市临港开发区,北至化工一路,南至国有空地,西至沧州磬希化工有限公司,东至三瑞科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一宗,(证号:冀(2017)沧州渤海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89号)及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处,(证号:20200012938、20200012914、20200012944、20200012920、20200012928、20200012906),期限为三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轮候查封不产生正式查封的效力,不需要续行轮候查封。轮候查封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开始计算查封期限。审判员 周洪利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吴秀杰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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