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加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同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492执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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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492执348号案件名称
常州加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同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常州加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常州市同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92执348号常州加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常州市同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常州加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市同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492民初218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共计81898.25元。本院于2021年3月8日立案受理。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常州市同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存款53821.16元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常州加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常州加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余款。至此,申请执行人常州加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表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92民初218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故本案执行完毕,就此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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