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董瑞丰、董晶岩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黑1226民初159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1226民初1590号
  • 案件名称

    董瑞丰、董晶岩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绥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绥棱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董瑞丰;董晶岩;朱旭春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黑1226民初1590号原告:董瑞丰,男,1965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绥棱县。原告:董晶岩,男,1963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黑龙江省绥棱县。被告:朱旭春,女,1968年3月8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绥棱县第一中学教师,住黑龙江省绥棱县。原告董瑞丰、董晶岩与被告朱旭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原告董瑞丰、董晶岩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董瑞丰、董晶岩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徐兴江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马 琳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