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1执329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1执3293号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浏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1执3293号吴新春、吴芳春本院执行的吴新春申请吴芳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吴芳春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17666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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