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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9执1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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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329执1523号
  • 案件名称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伊川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范灿普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伊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9执1523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范灿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范灿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9748.6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0000.08元,未执行到位的29748.58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29民初119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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