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庭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681执保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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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681执保228号案件名称
本院立案庭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本院立案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681执保228号本院立案庭:你庭移送执行的李明与卢来坚执行保全一案,经本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卢来坚无足额可供保全的财产,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保全财产详见清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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