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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立案庭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681执保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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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681执保228号
  • 案件名称

    本院立案庭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东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本院立案庭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681执保228号本院立案庭:你庭移送执行的李明与卢来坚执行保全一案,经本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卢来坚无足额可供保全的财产,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保全财产详见清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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