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军的、田阳睿源农业灌溉经营部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1021执9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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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1021执984号案件名称
黄少军的、田阳睿源农业灌溉经营部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百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黄少军的;田阳睿源农业灌溉经营部;黄少军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1021执984号田阳睿源农业灌溉经营部、黄少军:关于申请人田阳睿源农业灌溉经营部与被执行人黄少军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5日立案执行。立案后,本院向被执行人黄少军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当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3日内履行下列义务: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10000元,执行费50元,共计10050元。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余额10050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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