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执保42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执保421号
  • 案件名称

    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执保421号中铁物资集团东北有限公司、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作出的(2021)辽01民初2351-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依照该裁定对被申请人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予以解除冻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2021)辽01执保421号案件结案。办案人:訾丽静书记员  :祝涛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