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万馨物业有限公司申请姜晓雷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423执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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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423执1190号案件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万馨物业有限公司申请姜晓雷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万馨物业有限公司申请姜晓雷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423执1190号清原满族自治县万馨物业有限公司、姜晓雷:本院执行的清原满族自治县万馨物业有限公司申请姜晓雷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259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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