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斌、江山市昊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0)浙0881执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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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0)浙0881执408号案件名称
郑伟斌、江山市昊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山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0/3/9 0:00:00当事人
郑伟斌;江山市昊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881执408号 申请执行人:郑伟斌,男,1994年12月4日出生,住江山市。 被执行人:江山市昊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山市双塔街道凝秀南路727号,组织机构代码:MA2DH7LM8。 法定代表人姜水贞。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伟斌与被执行人江山市昊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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