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罗光贵、遵义市红花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蒲信用社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02执恢83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02执恢839号
  • 案件名称

    罗光贵、遵义市红花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蒲信用社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遵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罗光贵;遵义市红花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蒲信用社;朱济敏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02执恢839号遵义市红花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蒲信用社、朱济敏、罗光贵:遵义市红花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蒲信用社申请执行朱济敏、罗光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