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国、廖巨日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4执恢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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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4执恢201号案件名称
李爱国、廖巨日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嘉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爱国;廖巨日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4执恢201号李爱国、廖巨日:关于申请执行人李爱国与被执行人廖巨日装饰装修合同一案,因被执行人廖巨日已经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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