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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云辉、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2执28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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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02执2882号
  • 案件名称

    洪云辉、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常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洪云辉;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2执2882号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云辉:本院执行的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执行人洪云辉土地行政征收非诉执行一案,经被执行人洪云辉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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