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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义平、临海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浙1082民初6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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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082民初6284号
  • 案件名称

    项义平、临海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海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项义平;临海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浙1082民初6284号 原告:项义平,男,1962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临海市。。 被告:临海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临海市江南街道长石岭脚村隧道口南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63302125E。 法定代表人:叶心蓉,执行董事。 原告项义平与被告临海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快递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原告项义平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项义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项义平负担。 审判员廖志敏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代书记员潘玲莉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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