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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某某、吴某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602执恢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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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恢491号
  • 案件名称

    柳某某、吴某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岳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柳某某、吴某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602执恢491号柳某某、吴某:本院执行的柳某某申请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吴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1000元,并支付执行费282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 判 长  赵 健审 判 员  周石保审 判 员  吴 鹏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法官助理  张 卓书 记 员  刘炽熙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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