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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天津月坛现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2执恢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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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12执恢1218号
  • 案件名称

    李红、天津月坛现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李红;天津月坛现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2执恢1218号申请执行人:李红,女,1995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被执行人:天津月坛现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法定代表人:李儒华,总经理。本院执行李红与天津月坛现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津0112民初4011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和解并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刘志峰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孟祥娟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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