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俊翰、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02执3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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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02执3001号案件名称
彭俊翰、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彭俊翰;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徐辉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02执3001号彭俊翰、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徐辉: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执行你们之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徐辉、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已经支付全部劳务费用。现本案执行完毕,本案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徐辉承担。现申请人彭俊翰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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