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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俊翰、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02执3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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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202执3001号
  • 案件名称

    彭俊翰、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怀化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彭俊翰;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徐辉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02执3001号彭俊翰、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徐辉: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执行你们之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徐辉、怀化市鹤城区燥场清吧已经支付全部劳务费用。现本案执行完毕,本案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徐辉承担。现申请人彭俊翰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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