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81执56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381执566号案件名称
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海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81执566号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海城市国旭百货有限公司、侯子阳、赵楠、刘素丽、侯波、海城市大富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海城市富豪大酒店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辽宁海城金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城市国旭百货有限公司、侯子阳、赵楠、刘素丽、侯波、海城市大富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海城市富豪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05213.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冬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杨 雪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1执保803号 下一篇 黄平县腾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钟元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黔2622执279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