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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国、余飞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3执恢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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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03执恢389号
  • 案件名称

    张惠国、余飞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常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张惠国;余飞;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3执恢389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惠国、余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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