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1执保126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211执保1263号案件名称
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执行实施用)(2021)辽0211执保1263号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与宁乡市天诚包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211民初13294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特此通知。执行员 :克李枫书记员 :钱佳玉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留义、乌鲁木齐亚心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2执6171号 下一篇 张宝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321执恢687号之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