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土地肥业有限公司、李海雨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81执1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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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81执1439号案件名称
辽宁金土地肥业有限公司、李海雨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灯塔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辽宁金土地肥业有限公司、李海雨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灯塔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81执1439号辽宁金土地肥业有限公司、李海雨:辽宁金土地肥业有限公司与李海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履行完毕,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辽宁金土地肥业有限公司。至此,辽宁金土地肥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081民初188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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