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丽、霍山风信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21执46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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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21执4692号案件名称
李艳丽、霍山风信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李艳丽;霍山风信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21执4692号李艳丽、霍山风信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李艳丽与被执行人霍山风信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霍山风信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121民初730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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