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王勇、吴德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525民初2623号之一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25民初2623号之一
  • 案件名称

    王勇、吴德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洞口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洞口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王勇;吴德明;赵荣霞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525民初2623号之一原告:王**,男,1985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南省洞口县。被告:吴**明,男,1972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被告:赵荣霞,女,197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原告王**与被告吴**明、赵荣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日立案。原告王**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王**申请撤回起诉,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撤诉。案件受理费14452元,减半收取计7226元,其他诉讼费5000元,合计12226元,由原告王**负担。审 判 员 黄五玲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法官助理 陈丽丽书 记 员 黄宗泉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