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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村支行、金兴国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882执恢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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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882执恢450号
  • 案件名称

    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村支行、金兴国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广德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广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村支行;金兴国;邱淑萍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882执恢450号申请执行人: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村支行,住所地:安徽省广德市卢村乡街道,组织机构代码15339103-0。负责人:李维平,系该支行行长。被执行人:金兴国,男,1972年7月6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广德市。被执行人:邱淑萍,女,1974年1月11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广德市。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依据:本院(2021)皖1822民初142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标的:50000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广德花王涂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余宝兴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一案,本院(2021)皖1882执恢450号、原执行案号(2016)皖1822执745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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