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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鹏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4执1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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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24执1117号
  • 案件名称

    刘海鹏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嘉禾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刘海鹏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4执1117号刘海鹏:本院在执行嘉禾县人民政府与刘海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海鹏将其应负担的诉讼费6126元履行完毕。故本院对此案作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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