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当全、桂腾飞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201执3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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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201执3534号案件名称
徐当全、桂腾飞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六盘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徐当全;桂腾飞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201执3534号申请执行人:徐当全,男,1971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被执行人:桂腾飞,男,1995年6月28日出生,民族不详,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徐当全与被执行人桂腾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以被执行人履行了案件义务为由申请本案执行完毕。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表述,实际为本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201执3534号案件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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