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朱月月、湖南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5执573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05执5733号
  • 案件名称

    朱月月、湖南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朱月月;湖南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5执5733号申请人朱月月与被执行人湖南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湘0105民初4614号判决书所申请执行的内容,经本院执行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