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434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4340号案件名称
宁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宁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4340号宁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杨彩霞:杨彩霞刑事判决涉财产刑执行一案,罚金部分已自动履行,依据本院(2020)湘0124刑初714号刑事判决书涉财产部分的一项于2021年9月23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马玉琴、杨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402执1627号之一 下一篇 吉林安若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芬娘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吉0284民初29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