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廖立勇、余怡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722民初211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2民初2119号
  • 案件名称

    廖立勇、余怡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汉寿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廖立勇;余怡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722民初2119号原告:廖立勇,男,1966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汉寿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德安,汉寿县求是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被告:余怡,女,1983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汉寿县。原告廖立勇与被告余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原告廖立勇于2021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廖立勇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且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廖立勇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31元,由廖立勇负担。审 判 员  杨 丹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法官助理  杜 程书 记 员  李迎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