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雪珍、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02执176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302执1763号案件名称
何雪珍、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湘潭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何雪珍;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02执1763号申请执行人何雪珍:被执行人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何雪珍与被执行人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7669元,在执行过程中,经采取执行措施,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湘0302民初325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 判 员 李育君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法官助理 黄 莹书 记 员 黄湘福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长亮等执行裁定书(2021)京0113执6321号 下一篇 刘付文、成都佳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川0105执119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