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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宗辉、刘明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3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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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3160号
  • 案件名称

    朱宗辉、刘明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朱宗辉;刘明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3160号朱宗辉、刘明:关于申请执行人朱宗辉与被执行人刘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22700元,执行费241元(未预缴)。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案款10241元,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6047.14元,上述款项中16047.14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241元转本案执行费。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反映,余款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并同意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朱宗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1)苏0682民初543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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