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宗辉、刘明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3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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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3160号案件名称
朱宗辉、刘明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朱宗辉;刘明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3160号朱宗辉、刘明:关于申请执行人朱宗辉与被执行人刘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22700元,执行费241元(未预缴)。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案款10241元,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6047.14元,上述款项中16047.14元已发放申请执行人,241元转本案执行费。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反映,余款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并同意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朱宗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21)苏0682民初543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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