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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恒波刑事一审刑事通知书(2021)冀0111刑初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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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111刑初192号
  • 案件名称

    卫恒波刑事一审刑事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卫恒波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21)冀0111刑初192号罪犯卫恒波: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现交付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主刑起算日期:2021年4月7日。羁押抵刑:年个月日。刑满日期:2021年10月6日。附加罚金5000元。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此联发给罪犯本人收执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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