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忱、杨玉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恢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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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恢358号案件名称
李广忱、杨玉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李广忱;杨玉环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恢358号李广忱、杨玉环:本院于2021年9月15日恢复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恢358号申请执行人李广忱与被执行人杨玉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19)吉0204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杨玉环需给付人民币152000元本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等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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