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州市润舟广告有限公司行政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412执恢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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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412执恢103号案件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州市润舟广告有限公司行政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常州市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州市润舟广告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行政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12执恢103号常州市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常州市润舟广告有限公司(原常州市一舟广告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常州市润舟广告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苏0412行审248号行政裁定书,执行内容为由被执行人立即拆除在武进区湖塘镇武宜路中源大厦楼顶户外广告牌(尺寸:45m*6m),现被执行人已拆除该广告牌,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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