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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王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1执恢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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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781执恢116号
  • 案件名称

    孙某某、王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凌海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凌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孙某某、王某某、陈某某
  • 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凌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81执恢116号孙某某、王某某、陈某某:孙某某与王某某、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81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815.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孙某某。至此,孙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辽0781执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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