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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XX、陈XX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18)陕0902执2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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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18)陕0902执2671号
  • 案件名称

    刘XX、陈XX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安康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刘XX;陈XX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陕0902执2671号刘XX、陈XX:原告刘XX与被告陈XX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902民初字第479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陈XX已经主动履行全部给付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权利人刘XX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902执267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14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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