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翔民间借贷纠纷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2021)湘1081司惩9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081司惩94号案件名称
曹晓翔民间借贷纠纷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审理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资兴市案件类型
司法制裁案件审理程序
司法制裁审查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曹晓翔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21)湘1081司惩94号被拘留人:曹晓翔,男,1970年6月1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童湘与曹晓翔、湖南鑫河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曹晓翔拒不履行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0执监6号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如下:对曹晓翔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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