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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神洲华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19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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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1957号
  • 案件名称

    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神洲华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
  • 当事人

    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神洲华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1957号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神洲华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神洲华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次申请执行标的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受理费345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给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受理费3454元。本案现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20)吉0211民初25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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