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邹俊海保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1执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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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121执1215号案件名称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邹俊海保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祁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邹俊海案件缘由
保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1执1215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邹俊海:本院执行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申请邹俊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执行完毕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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