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佳怡保险诈骗罪刑事指定管辖管辖决定书(2021)湘12刑辖7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2刑辖77号案件名称
米佳怡保险诈骗罪刑事指定管辖管辖决定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审理程序
刑事管辖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米佳怡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21)湘12刑辖77号关于犯罪嫌疑人米佳怡涉嫌保险诈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指定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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