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静、唐新燕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122执1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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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122执1587号案件名称
徐大静、唐新燕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来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徐大静;唐新燕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122执1587号徐大静:申请人徐大静与唐新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徐大静于2021年9月06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唐新燕支付30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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