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通道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正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1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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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1037号案件名称
四川富通道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正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四川富通道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正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037号四川富通道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正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四川富通道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省正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976,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976,800元,本院已经支付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本案执行费。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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